集团公司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4-29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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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员安全文明素质,促进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和稳定,确保实现集团公司全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根据中省有关部门文件精神,现就集团各企业组织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二、总体要求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树立“红线”意识,全面落实好集团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到党政工团全面参与,紧紧围绕企业安全生产中心工作,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深入生产经营一线岗位,以强化安全观念、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查找安全隐患为重点,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和文化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为集团公司整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保障。
三、活动时间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从6月1日起至6月30日,在集团公司控股的各级企业全面展开。
6月16日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四、组织机构
由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党委工作部、办公室、工会、团委等部门共同组织,成立活动组委会,负责组织和指导集团公司本部及控股公司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负责协调和组织具体工作。
各控股公司要成立活动组委会,负责安排和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五、活动形式及内容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各企业可以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一)开展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制度的培训教育与宣传咨询活动;
(二)结合企业特点在基层员工中开展“十个一”活动(各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定活动内容);
(三)举办“守护生命”安全知识竞赛;
(四)组织职工安全生产文艺演出和文化活动;
(五)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常识的专题培训活动;
(六)开展应急培训,组织灾害和事故应急演练;
(七)安全生产“党团员示范岗”和“青年岗位安全能手”活动。各企业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基层党员中开展“我为安全环保出一计”活动;
(八)安全生产承诺签名活动;
(九)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十)开展全员找问题、查隐患活动;
(十一)其它适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安全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各企业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带动基层、一线职工广泛参与到活动中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提升全员安全素质。
(二)各企业要组织开展好安全宣传日活动,采取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结合本企业防控事故的重点,充分利用多种媒介,普及安全法治观念、安全发展观念和事故防范的知识,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各企业还要根据各地和行业的要求,协调组织好区域性、行业性的安全专项活动。
(四)各企业要搞好宣传活动,要将系列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在集团公司网站和有关行业媒体上进行报道。
(五)各企业将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情况请在7月5日前以电子文本和书面传真件的形式报送集团公司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电话:029-87396087 传真:029-87396153
电子邮箱:ups3141@163.com
陕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