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关于2016春季安全环保大检查监督抽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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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开展2016年春季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的通知》(陕能源集团安字`2016`9号文件)和《关于开展企业环保合规性检查的通知》(陕能源集团安字`2016`8号文件)要求,现将集团公司监督抽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分组安排
集团公司分成三个组对各企业春季安全环保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一)第一组:
组长:王军营(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安委会副主任)
检查企业:陕西省煤田地质有限公司、陕西省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秦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华山创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商洛发电有限公司
(二)第二组:
组长:张 锋(集团公司总经济师、安委会副主任)
检查企业:陕西金泰恒业房地产有限公司、陕西金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陕西人民大厦有限公司、陕西自然博物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信托有限公司、陕西航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三)第三组:
组长:李智学(集团公司总地质师、安委会委员)
检查企业:陕西汇森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清水川能源股份公司、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陕西能源赵石畔煤电有限公司、集团煤炭运销分公司
二、检查时间及要求
各企业应在4月30日前完成安全综合大检查和环保合规性检查的自查总结材料并报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检查时间安排从5月初开始,5月20日前结束。各企业具体抽查时间由各组联络员另行通知。
本次督导检查由各企业按照集团公司两个检查文件要求的各项检查内容,对自查情况逐项进行汇报,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治情况进行列表报告。各检查组分别组织专家和有关管理人员,按照检查内容和要求,通过现场查看,查验文件记录台账和有关资料,走访一线员工等形式对企业检查情况进行深入了解;最后由各检查组形成检查报告,报集团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一组联络员:王水利
第二组联络员:魏 斌
第三组联络员:车科杰
集团公司安监部电话:029-87396087
传真:029-87396153
邮箱:ups3141@163.com
陕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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